可調縮孔焊后熱處理的規定
2013年10月13日
滄州五森管道有限公司
根據HGJ8表10.6.2.1所規定的并參考表10.2.2.2所推薦的熱處理溫度等內容的具體應用,可調縮孔一般應按下述規定執行。除非設計者根據10.6.1.1規定了 為嚴格的要求(包括對薄壁材料的熱處理),或規定了 低的要求(包括不需規定具體的要求),可不受下述規定的限制。
a.可調縮孔焊接后,可按表10.6.2.1中相應的材料類別和厚度要求進行熱處理。若在焊接過程中(非完工件)需要采用必要的熱處理時,應在可調縮孔焊接程序的技術要求中予以說明,并應在焊接程序的鑒定中使用。
b.可調縮孔應按10.4.5或10.5.2的要求,在彎曲或成形后進行熱處理?;蛘?,對要求抗應力腐蝕的焊縫亦應進行焊后熱處理。
c.可調縮孔在焊接、彎曲或成形加工后,按規定或征得設計者同意,可用正火、或正火與回火、或退火這些基本方法來進行所需要的熱處理。但經過這種方式的熱處理后,任何受影響的金屬焊縫和母體材料的力學性能必須符合規范的要求。
d.除非工程設計另有規定外,一般可調縮孔應在焊后及時進行熱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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